攝影師拍攝的「6女戰7男群交趴」延燒,許多網友跪求載點,目前台北地檢署已分「他」字案偵辦。有網友發現,該攝影師以前也拍過「1女戰4男」的激情畫面。
這起群交趴淫照事件起源自網友於Dcard爆料,原PO指稱當天一共來了6女7男,參與攝影師M以「群交趴」為主題的拍攝活動,但事後照片卻遭到外流。一名當事女子的男友還認出女友就在其中,憤而提出分手,整起事件曝光後迅速延燒,在網路上引起熱議。
隨著整套512張照片曝光瘋傳,「6女戰7男群交趴」輿論也被推向最高峰,不少網友紛紛上網跪求下載網址,MEGA網站也出現載點。其中當事的兩名大一女學生也透過鄉民喊話哀求,希望大家「不要再傳了」。
而拍下這一系列「重口味」作品的攝影師M,早在風波初見端倪時,就已緊急刪除IG、Flickr照片,也關閉臉書中的部分相簿;他今年2月就已對自己的行為做出自白,並大方承認「我確實是色淫師」。
台北地檢署懷疑該攝影師涉犯刑事不法,目前已派員在網上蒐集他的相關資訊,並正式分他字案偵辦,近期將約談相關人士到案。
除了6女戰7男,還有網友發現,該攝影師以前也拍過1女戰4男的性愛,只見一名女子跪趴在床上,遭前後男子「包夾」,旁邊還有另外兩名男子。
起鬨求載點、下載轉傳他人觀看的網友,可能涉犯《刑法》第235條規定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、圖畫、聲音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、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;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製造、持有前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
另外,律師也提醒網友,除了轉傳可能涉及「散布猥褻物品罪」外,若肉搜出事件女主角,並將其臉書、IG外流,導致其身分可供辨識,更可能觸犯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相關規定,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